芜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5 09:10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刘利娟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芜湖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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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为全面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务办〔20223号)和市政府2022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见附件)。

二、考评内容

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考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等方面内容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经济发展政策信息、涉及市场主体信息、扩大有效投资信息、疫情防控信息、稳就业保就业信息、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领域信息的公开

(二)政策发布解读: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政策解读质量效果,政策解读方式,政策咨询服务等内容

(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政府公报等。

(四)基层政务公开:各领域公开水平、公开效果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开展情况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配套制度建设等。

三、考评环节

平时测评权重30%)。

市政务公开办动态更新《2022年度信息公开平时测评表》,并依据更新后的测评表,开展2平时测评,历次平时测评成绩按同等比例合成计算,作为各单位2022年考核平时测评得分。

年度测评(权重45%

市政务公开办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省政务公开办年度考评内容,制定《2022年信息公开年度测评表》,于20221220日至2023220开展测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开展专项测评,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县市区政府本级、乡镇(街道)和县市区直单位按照721的比例汇总形成各县市区年度测评成绩

经开区、三山经开区本级和乡镇(街道)按照8:2比例汇总形成该区年度测评成绩。

牵头负责2022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直单位,其牵头任务完成情况的测评分值占年度测评总分值50%以上

)双向互评(权重25%

20221220日至2023120承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市直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能,对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考评相对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对市直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测评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做出客观评价,原则上最高得分与最低得分的差距不应低于10%

四、考评结果运用

市政务公开办按规定权重计算合成各单位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成绩,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计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得分,其他市级考评项目涉及政务公开考评部分的均以本成绩计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认真总结、撰写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市直部门及县市区直部门(含政府办)、乡镇(街道)于2023131日前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发布,县市区政府于2023220日前汇总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发布。

)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考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固定采集数据、得分情况和扣分依据,做到数据可核实、过程可追溯、结果可运用,确保考评结果经得起检验。

)各承担考评任务的单位要对考评过程和结果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考评成绩。违规泄露考评成绩的,取消考评单位评优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保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对象


附件

 

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对象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7家)

无为市、南陵县、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

二、市直有关单位(45家)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外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信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公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中国国际贸促会芜湖市支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重点处、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产业创新中心、市供销社。